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吗?这些情况你要清楚
2023-11-07 17:22:50 来源:淘房网
购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件重要且麻烦的事情。首先房子比较贵,买之前要货比三家,其次购房后还要紧盯工程进度,争取早日把房产证办下来,后续还要换房贷。买房子这么麻烦,购房者要花费很多时间精力,因此有些人在买房后就有可能后悔不想要了,那这个时候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一般来说签订购房合同后就不能随便退房了,购房者如果执意要退房,那就要承当违约的责任,不仅定金要不回来,而且还要被罚违约金。因此想要退房的话最好“事出有应”,出现以下这些情况购房者就可以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责任编辑:吴钰婕